大堡蒙古族乡

    17阵雨
    • 风力:南风3-4级转<3级
    • 相对湿度:67%
    • 紫外线强度:中等
    • 气压:1018 kPa
    • 降雨概率:2%
    • 能见度:30km(公里)
    数据更新于:2024-07-07 08:00
    • 今天白天阵雨
      最高温度:17℃
    • 今天夜间多云
      最低温度:4℃

    凤城大堡蒙古族乡天气预报24小时详情

    凤城大堡蒙古族乡未来一周天气预报

    凤城15天天气>>
    • 星期日7月7日阵雨4℃ ~ 17
    • 星期一7月8日0℃ ~ 14
    • 星期二7月9日-1℃ ~ 15
    • 星期三7月10日多云2℃ ~ 16
    • 星期四7月11日多云6℃ ~ 16
    • 星期五7月12日多云6℃ ~ 16
    • 星期六7月13日-1℃ ~ 12

    凤城大堡蒙古族乡15天、30天天气预报

    凤城30天天气>>

      丹东市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天气、简介

      大堡蒙古族乡地图

      大堡蒙古族乡今天白天阵雨,最高气温17℃南风;夜间阵雨,最低气温4℃南风;

      大堡蒙古族乡为凤城市唯一民族乡,为丹东市唯一蒙古族乡,距凤城市22㎞,行政区总面积266.2㎞,8个行政村112个村民组,7096户22596口人,2009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756万元,同比增长32%,农民人均纯收入7641元,同比增长2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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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一、建制及民族构成情况

      1984年5月撤销大堡乡,设大堡满族蒙古族乡。1985年9月,由于凤城设立凤城满族自治县,各乡镇名称不冠满族字样,设大堡蒙古族镇。2002年2月,由于法律上没有民族镇称谓,故设大堡镇。2007年2月,经省政府批准,设立大堡蒙古族乡至今。

      民族构成情况:蒙古族8460人,占总人口的37.4%,满族9549人,占总人口的42.2%,朝鲜族538人,占总人口的2.3%,回族49人,占总人口的0.2%,锡伯族29人,占总人口的0.1%,汉族3971人,占总人口的17.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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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二、经济发展状况

      农业全乡耕地面积63642亩,人均占有耕地2.8亩。2009年粮食总产量20698吨。主要农业产业:

      1:烟草:6700亩,产量91.5万公斤,超千亩的3个村分别为武装、保林、保家,为丹东市烟草生产第一乡。

      2:棚菜:911个温室大棚,945亩,仅三官村就有612个。2007年被确定为省级绿色生产基地。2008年三官村棚菜专业合作社被评为丹东市十佳专业合作社。

      3:西甜瓜:4000亩。

      4:蓝莓:130亩。

      5:中药材:945亩,主要品种五味子。

      6:板栗:3.5万亩。

      7:淡水鱼:养殖水面1100亩。

      8:畜牧业:①生猪存栏10270头(规模养殖户2户,宝成、天意缘各3000头、1000头)②牛5722头,规模养殖户2户(刘永波640头、大义牛场500头)。羊:15000只。

      全乡设施农业小区42个,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4个,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9个。

      工业

      1:凤城市世林机械有限公司。职工80人,先进数控机床6台,年缴纳税金约100万元。

      2:凤城市恒一纸业有限公司。始建于2005年,职工200人,主要生产薄页纸,出口美国,年缴纳税金200万元。

      3:白光素材(凤城)有限公司。韩国白光素材公司投资兴办,主要生产氧化钙、氢氧化钙。

      4:白光泰合素材有限公司。主要生产氢氧化镁。

      正在建设中的项目3个:

      1:凤城市大堡乡信增农机机械万通机械厂。总投资1000万元,主要生产联合收割机,大型脱粒机。

      2:丹东新远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。一期投资500万元。

      3:凤城市大堡生态养猪场。计划投资1000万元。

      社会事业

      1:公路交通:全乡实现村村通共31、2㎞,今年三官村组通5.6㎞正在施工中。

      2:教育:中学一所,2007年秋新教学楼3400㎡投入使用。中心小学1所,村小7所,教师290人,在岗159人,2009年全市中考考入凤城一中27人,为全市农村中学之首。

      3:卫生:卫生院1所。职工24人,离退休14人,去年新建、合建卫生院和中心计生服务室1031㎡(其中卫生院661㎡,服务室370㎡)。

      4:有线电视:8个村全覆盖。

      5:小城镇建设:自来水改造项目完成,争取国家专项210万元,街路改造及街内排水6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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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三、民族乡相关政策情况

      1:民族乡工作经费:省、丹东、凤城各5万元。

      2:民族乡发展奖金50万元。根据《辽宁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》第九条,“省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应设立民族乡发展资金,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或边远地区民族乡的发展”,报请市政府批准的。

      3:从2008年起,我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收部分市本级不参与分配,全部留少数民族乡。

      4:2008年—2010年新建项目土地出让金提取15%。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和2%国土部门业务费后,剩余83%返还。

      5:烟草从2008—2010年除提取2%烟草发展资金和7%地税业务费,剩余73%返还乡财政。-